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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王又在我面前唱起他那酸溜酸溜的曲子,他说“神啊救救我吧,一把年纪了,一个爱人都没有”。我拍拍老王的肩膀,行了,痴情王子,唱的我寒毛全变刺了。老王十分暧昧看着我,清风,你有女朋友就损了?等着瞧,我一定找个比你好一百倍的。我笑了笑,嘴角露出不屑一顾,算了,等你找到女朋友,我都快生小孩了。
我不是打击老王。事实上,据我这个数学从来不及格的人估计,老王曾经追求过四个女生,一个都没成功。最近班上又出了个新的数据版本,说老王从小学到大学一共经历过十几次求爱失败的痛苦。我突然觉得老王很不容易,至少比我坎坷多了。我有过两个女朋友,每次都很容易就让我得逞。现在读大学,凉子是我的第二个女友。
教室的一个角落里,凉子正在那坐着。我走到她身边,用手蒙住她的双眼。凉子笑了起来。清风,别闹了,我知道是你。我松开手,以最习惯的方式抱住凉子。我曾经天真的把拥抱凉子的次数记在日记里,直到588次的时候,我放弃了努力。凉子说她会永远陪着我,那么我拥抱她的次数可以是无数,也可以是零。所以,我停止了用笔计算。
我读的是被无数人鄙视,同样也鄙视无数人的中文专业。两年前我读高三时,曾幸福的憧憬将来某一天自己可以坐在计算机面前,拿着十分可观的薪水过日子。现在我一脸胡渣,心里满是对世界的不可理解,另外加上对未来不可知命运的恐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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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撩起凉子脸前的长发问过她,如果以后我潦倒失落,她还会不会爱我?凉子把嘴巴紧紧的贴着我的脸庞说,她要一辈子跟着我。秋天的落叶慢慢飘零,我忽然想起了某年某个和我在一起度过某段岁月的女孩。
有时候,我宁愿相信自己依然是个孩子。可以任性,可以顽皮的出尔反尔。可以互相撕咬着同伴,在年轮的呼呼转动中可以咧着嘴巴哈哈大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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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我并不是个高尚的男朋友。比如,我忘不了过去。比如,我会隐瞒一些故事。和凉子在一起的一年,我没有告诉过她关于我曾经的爱情。凉子说我不介意你的过去,我只在乎你在我眼前。真实,并且可以透明。
有这样一种感觉。当你觉得时间过的越来越快时,会有种仓皇的错乱感。你会在走在路上的时候,或是即将入睡的时候,想起已经流失的故事。无论开心的,还是难过的,你都会一一的想起它们。甚至颠倒眼前的真实,恍惚的想回到过去。
许夕就是这样一个主角。她弹起钢琴的手指,常包扎着绷带。我曾略带心疼的让她不要太辛苦。许夕快乐的搂住我的脖子,她说喜欢我那不经意的体贴。
字串8 我和许夕曾经站在高高的天桥上,喝着两块钱一份的可乐。许夕对着身边经过的风唱歌,我常侧着耳朵倾听。许夕说,从这一刻开始,让我们不再分离。我微笑的拉起手指,互相给对方以为不会生锈的承诺。
高三的晚自修。我和许夕爱上了逃课。骑着单车许夕习惯从后面搂住我的腰。我们在城市里打转,谁也不明白要去哪里。许夕说你会为我抽烟吗?我从路边的小杂货店里买包劣质香烟,被烟味冲得直咳嗽的告诉许夕,会。许夕笑了,拿下我没抽完的那根香烟,然后扔在漆黑马路边。我们蹲着脚,观看香烟弹起的火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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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夕高考后我们各分东西。约好大学四年后我们要天天在一起。我不怀疑,她会相信。爱情的坚持找不到任何道理,我以为我们都在乎的可以。
我从这个城市飞往那个城市。心里全是许夕的身影。许夕某段时间突然终止了给我消息。如一支突然卡住的音乐,触摸不了后面的感觉。我准备去许夕的学校看望许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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